高等教育处
处室业务职责
1、统筹协调、管理自治区各类高等教育工作,拟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协助有关处室、部门做好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高校设置和体制改革工作;
2、指导高校专业规划与建设,组织高校新增和调整专业的审核论证,负责高校专业调整管理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重点建设工作,包括国家和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高专建设、重点实验室及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等;
3、拟定高校教育教学评估督导标准,指导、组织高校教学评估督导工作,加强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指导高校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各类建设项目,指导协调高校学生实习支教工作和大学生全国竞赛活动;
4、指导高校教学基地、实验室、教学仪器装备、图书、网络及教材建设,组织管理高校地方特色和民文教材建设;
5、制定高校科研发展规划,指导、管理高校科研工作,协调高校产学研工作,指导高校校办产业建设;
6、拟订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高校教师的培养、培训和引进工作;
7、组织实施“内地高校对口支援新疆高校计划”、“民语言高层次人才特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8、协助有关处室、部门做好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招生专业和招生宣传材料审核工作;
9、组织成人高等教育质量抽查考试,指导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
10、指导高校相关学术团体的业务工作;
11、承办委(厅)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处 长: 周拥军 电 话:7606222
副处长: 吐尔逊·吐尔洪 电 话:7606221
李建荣 电 话:7606221
业 务: 7606225\7606226
7606227\7606228
办公地点:乌鲁木齐胜利路229号教育厅办公楼5层
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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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处行政管理和服务项目表
(2008-07-16)
高等教育处岗位职责
(20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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