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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
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亚蓓    时间:2011-12-28


新教传(2011295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营造“两节”期间文明、节俭、祥和、廉洁的良好氛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大力倡导崇俭尚廉的良好风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努力形成崇尚廉洁、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带头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带领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把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厉行节约,严格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根据厉行节约规定节约用电、用水及使用公务用车。本着务实、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严格控制用公款出国(境)及其它游山玩水旅游活动;不得举办各类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要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教育事业、改善民生上。

三、强化自律,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教育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以拜年和参加会议为名向上级机关领导和干部送“红包”、“购物卡”,更不能以送土特产为名向上级机关领导同志和干部职工送烟、送酒、送茶等;教育系统的各级领导和干部职工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教育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在严格要求自身的同时,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他们利用领导干部的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作风建设。

 

                     自治区教育厅

                  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校对: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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