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处室业务职责
1、负责自治区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制定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自治区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教学指导性文件,管理和指导全区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的教学工作、教改实验,负责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含校医)、艺术(含音乐和美术)和国防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与基地建设工作;
4、负责建立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评估、检测指标体系,组织开展评估、检测工作;
5、负责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类教材建设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开展体育竞赛活动、艺术教育活动、疾病防治和食品营养卫生、国防教育及学生军训等各项工作;
7、指导、管理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等相关学(协)会的工作;
8、承办委(厅)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处 长: 安尼瓦尔·吾斯曼 电 话:7606088
业 务: 7606089\7606090
办公地点:乌鲁木齐胜利路229号教育厅办公楼5层
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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