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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评审材料处理的通知  

作者:教改办    时间:2012-01-19


各相关责任处室:

为有效推进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工作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办公室定于20111228日至2012110日期间,请各责任处室组织有关专家对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进行评审。现对试点项目评审材料(任务书、实施方案)处理事项要求如下:

一、各试点单位的《任务书》和实施方案(一式6份),经审定符合要求的由专家组组长逐一签字,其中两份报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以下简称“教改办秘书处”),一份由各责任处室存档,其余三份由各责任处室反馈给试点项目单位。

二、试点单位《任务书》和实施方案经审定不符合要求需重新填报的,请各责任处室退回申报单位重新填写申报,二次评审通过后按第一款要求处理。

三、各相关责任处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起草评审报告,提出试点项目立项的明确意见,并报请分管厅领导审阅签字。

请各责任处室于2012年2月5日前向教改办秘书处提交上述材料。

联系人:付刚    7606213   189991383398

                        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



2012-02-09
201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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