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教传(2012)4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有关地、州教育局:
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快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进度的紧急通知》(新政办明电﹝2011﹞220号)要求,对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达到自治区要求的地区实行“以奖代补”政策。为尽快落实好这一政策,自治区将以各地报送的学前双语教育网络直报数据为基本依据,制定相关政策,但目前各地上报的数据中普遍存在漏填、错填等问题。为确保数据准确,现就进一步做好学前双语教育网络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前双语教育网络直报数据是自治区项目督查、领导决策、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选取了解学前双语教育网络直报工作的同志具体负责,所有数据的补充录入、审核工作要在3月20日前完成。各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规定的时间补充完成或修订项目信息录入和有关数据填报工作;各地、州、市教育部门负责对县市上报信息和数据进行核准,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可靠。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学前双语教育网络直报工作,并于2月21日前将各地州市县工作人员名单以地州为单位上报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办公室。
(二)各地工作人员请登录直报系统网站(网址:http://zdgc.hubu.edu.cn)核查、完善各地前期已报送的学前双语幼儿园项目数据,登录用户名:地、州、市、县区域代码+01,初始密码与用户名相同。
(三)各地要按照2008-2010年自治区下达各地学前双语幼儿园项目建设计划及情况统计表(附件1)仔细核准属地建设项目,不得多报、漏报、错报,并认真填报相关内容,于2月29日前将电子稿报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办公室,附件内的项目序号不得自行变更。
(四)网络直报软件其他填报规范要求详见附件2。
(五)相关附件可在新疆教育信息网(www.xjedu.gov.cn)首页“双语教育工作”下工程项目栏目中下载。
联系 人:肖志刚
联系电话:0991-7606289
邮箱:13899978816@163.com
附件:1. 2008-2011年自治区双语幼儿园建设计划及情况统计表(略)
2. 学前双语教育中央预算内投资教育项目管理网络直报软件填报规范(略)
自治区教育厅
2012年2月15日
附件11.xls 附件2.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