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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和深入开展教育系统 “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统筹规划、研究部署、协调指导教育系统和教育厅机关“六五”普法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德忠 自治区教育工委书记 教育厅党组书记
副组长:吐尔逊·伊不拉音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隋 霞 自治区教育工委副书记
李 程 自治区教育工委副书记
同继敏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唐晓冰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马俊萍 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韩春玺 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干部(人事)处处长
丁邦文 自治区教育厅党建处处长
孙秀江 自治区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处长
盛敦川 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毛文新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张 蕾 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周拥军 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向 阳 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处长
张 远 自治区教育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办公室主任由李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马俊萍同志兼任。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承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具体工作。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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