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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0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受政府委托,组织召开了落实2012年政府立法计划座谈会。会议由法制办副主任李伟主持。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疆有关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咨询委员10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在热烈的气氛中进行。与会代表畅所欲言,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为做好政府立法工作建言献策。
政府立法专家咨询委员、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傅冰就自治区法制办首次开展的委托立法工作—— 《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后评估、起草、论证活动,谈了自己的一些体会和对委托立法的建议。他说,财经大学法学院在法制办的指导下,接受自治区环保厅的委托,开展《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工作。专家参与委托立法具有自身的优势。专家所具有的中立性可以很好地把握不同利益群体在立法中的诉求,使草案更具理性和公正。同时,专家具有的专业素质,也可以使制度设计更加缜密。他建议,应当积极探索、大胆引进委托立法项目的竞争机制,通过招标等方式公开、公平、择优选择受托单位,并进一步完善委托立法的各个环节。
政府立法专家咨询委员、自治区律协副秘书长任德志说,作为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咨询委员,深感责任重大,参与这项工作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受益匪浅。建议法制办给专家提供立法草案时,能够给予更加充足的时间,以便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并希望在调研阶段参与立法项目,了解更多情况,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法规处处长王旭武着重介绍了交通运输厅在往年落实立法工作计划中,围绕立法项目,从申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四个环节扎实开展工作的情况。她说,交通运输作为自治区要求科学发展、率先跨越的行业,当前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离不开法制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加强交通运输立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交通运输厅领导历来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专门成立了厅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全局把握,统筹协调,从整体上推动交通运输法制工作。对具体立法项目,分别成立由厅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到处室和人员,从机构上、人员上、经费上保障立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治区地震局震害防御处处长王坚在发言中表示,新疆是我国最主要的地震多发地带之一,无数血的事实说明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政府将《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列入2012年立法计划出台项目,是关注民生的重要体现。感谢政府法制办对地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定按时完成今年的工作。
政府立法专家咨询委员、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芳说:立法的过程是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过程,立法应当重视调查研究,着重解决实践中问题。政府立法专家咨询委员、自治区律协常务理事、四维律师事务所主任罗鹏建议:法制办在征求专家意见的环节,除立法草案外,还应当提供相关立法背景资料,如调研论证报告、后评估报告等,使专家了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草案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措施,从而更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政府立法专家咨询委员、自治区律协常务副会长、百丰律师事务所主任桑云说:专家参与立法的方式应当多样化。目前,专家仅仅在立法草案论证阶段参与,对草案基本情况了解不深。建议在起草、调研各个环节都可以通过座谈、研讨进行参与,特别是与草案起草部门之间应当加强沟通。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孙玉霞作了总结发言。孙主任通报了2011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阐述了新形势下政府立法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并对贯彻落实2012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作出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孙玉霞主任强调,新时期要站在新的起点上,更加严格地依法履行政府立法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突出立法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服务的主题,以完善的创新的制度建设为新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同心、同力、同向、同调完成好政府2012年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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